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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人防机构建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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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近日在所辖的霍林郭勒市、开鲁县、科尔沁左翼中旗、科尔沁左翼后旗、库伦旗、扎鲁特旗、奈曼旗建立了人防管理机构,机构设在政府办公室,规格定为正科级,人防办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兼任。这是通辽市为依法开展人防工作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。市人防办在积极协调各旗(县、市)建立机构、落实编制、明确职能职责的基础上,还统一为各旗(县、市)购置了人防警报器、并组织市人防办通信站机务技术人员,利用十天时间进行了安装调试。
摘自2003年《中国人民防空》第7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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